荷兰历史

建国

古罗马时代,莱茵河南岸的地区先是属于“比利时高卢”省,后归于“日耳曼行省”。这里的北部地区居住着许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则是高卢人,而这些高卢人在移民时期也融合了许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兰克人从这里迁移到高卢,并在公元五世纪建立起了强大的墨洛温王朝,后来发展为查理曼帝国。

中世纪时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到了十六世纪初,因为复杂的王室联姻,他们在神圣罗马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统一起来。

1463年正式成为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

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

1556年帝国皇帝卡尔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将西班牙和低地(被称为北方省)分给他的儿子腓力二世,将奥地利等其他地区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统分给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这样,北方省属于西班牙王国。

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国王的中央集权和对新教加尔文派的迫害,爆发持续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

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区域)成立了乌得勒支联盟,共同反对西班牙统治。这被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

1581年7月26日,来自荷兰各起义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郑重宣布:废除西班牙国王对荷兰各省的统治权,联盟正式宣布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战争在继续,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才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七低地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

1588年,七个省份联合起来,宣布成立荷兰联省共和国。这是一个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国家。很多历史学家说,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

称霸

从西班牙获得独立之后,荷兰发展成为17世纪航海和贸易强国。荷兰的商船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数目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

1602年,在共和国大议长奥登巴恩维尔特的主导下,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

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荷兰已达到了商业繁荣的顶点,成为17世纪海上殖民强国,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

1656年,荷兰使团到达北京。

到17世纪中叶,荷兰联省共和国的全球商业霸权已经牢固地建立起来。此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经拥有15000个分支机构,贸易额占到全世界总贸易额的一半。悬挂着荷兰三色旗的10000多艘商船游弋在世界的五大洋之上:当时,全世界共有2万艘船,荷兰有1.5万艘。比英,法,德诸国船只的总数还多。

1688年9月,一支庞大的舰队从阿姆斯特丹港拔锚起航,这些船上载着荷兰的最高执政官威廉三世和两万名荷兰士兵。威廉三世此行是受英国议会的邀请,前去保护英国国民的“宗教自由和财产”。

衰落

17世纪后期,荷兰先后与英国、法国交战,在海上荷兰败于英国(英荷战争),在陆地荷兰败于法国(法荷战争),从而衰落下来。

1795年荷兰被法国占领,荷兰共和国灭亡,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傀儡政府巴达维亚共和国。

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瓦解。

1806年,拿破仑之弟路易·波拿巴任国王,荷兰被封为王国。

1810年并入法国。

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荷兰和比利时、卢森堡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

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一战期间保持中立。二战初期宣布中立。

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

二战后

1945年恢复独立,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及后来的欧盟。

1954年12月15日,荷兰通过《荷兰王国章程》(HetStatuut),使荷兰的原殖民地和属地在王国内与荷兰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兰王国专指由荷兰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组成部分的王国,而“荷兰”则专指欧洲大陆荷兰。现时荷兰王国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欧洲大陆荷兰、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

2006年11月22日,荷兰举行议会第二院选举。在150个议席中,荷兰基督教民主联盟赢得41席,荷兰工党获32席,社会党26席,自由民主人民党获得22席。2007年2月22日,新一届大臣会议宣誓就职,由基督教民主联盟、工党和基督教联盟3党组成,扬·彼得·巴尔克嫩德担任首相。

2015年3月28日,荷兰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6年11月28日,荷兰与比利时签署两国边界更改、领土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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